益创文[2015]3号
关于开展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
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
赫山区、资阳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组办公室,市直及中央、省属驻益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,根据《益阳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绩效评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益绩办发[2015]5号)文件精神和《益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工方案》的要求,我办将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赫山区、资阳区、高新区以及各相关责任单位的2015年绩效评估工作。本次绩效评估将结合日常督查、工作调研、随机暗访、资料报送、指数测评(由国家统计局益阳调查队组织的城市文明指数测评)、信息报送等情况对各地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。请各地各单位对照文件精神,尽快完善落实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益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组办公室
2015年11月17日
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