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益阳沅江市和平村有位“和事佬”
来源:益阳日报      责任编辑:夏一杨       发表时间:2017-04-18

  在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和平村,有一位远近有名的“和事佬”。25年来,他调处民间纠纷、社会矛盾上千起,代理诉讼官司近百件,不但分文未取,遇到有困难的当事人,还经常贴进费用,或无偿给予资助。因为他的热心善举,他被当地村民称为当地最美村官,最爱管闲事的“和事佬”。他就是今年50岁的和平村村支部委员,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,名叫唐应昌。

  唐应昌从1992年开始担任村干部,从最初的治安调解主任干起,做过多年的村主任、村支部书记。村级合并时,他主动让贤年轻人担任主职,自己甘当绿叶。无论官大官小,唐应昌总喜欢将平时劝说别人的一句话,来宽慰自己:“凡事看开点,少计较个人名义,多想别人难处、好处、长处。”唐应昌对待个人利益如此,在遇到矛盾纠纷调处时,仍然奉信这一朴素的道理。

  1996年,唐应昌刚当村干部不久,分管村里的治安调处,村民周某喜欢玩汽枪,有次不慎“子弹”走火,误伤了邻居胡某。胡某还不到14岁,因为是近距离射击,小胡眼眶伤势严重。虽说周某和小胡是邻居,且平时家庭之间关系尚可,但出事后,小胡父母还是提出了苛刻的赔偿和追责的要求。但在当时,周某年纪轻轻,尚未婚配,家里还有卧病在床的母亲,经济条件拮据。事发后,双方找到唐应昌,一个要按规矩追责赔偿,一个则请求谅解酌情调解。唐应昌了解情况后,先让周某上门赔理道歉,并随即送被伤害人进院治疗。在伤者住院期间,唐应昌展开调解工作。他指出周某持汽枪伤人理亏,理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和接受治安处罚,后又对受伤者家属做工作,考虑周某平时品行端正,此系误伤,并结合家庭的实际困难,应予在谅解的基础上给予合理赔偿。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,双方达成协议,该罚的罚,该赔的赔,该原谅的原谅。最终周胡两家握手言和,还是和睦相处的邻居。

  2009年,村民文建辉在岳阳打工,下班后在老板安排的宿舍里因煤气中毒死亡。唐应昌陪其家人前往厂家讨要说法,在岳阳一住10天,多方奔走,最终依法讨回合理赔偿。

  2010年,村民王斌在四川某部队服役,在一次抗洪抢险中牺牲,唐应昌代表村委出面,积极协调部队、民政、地方三者关系,为烈士家属争取到最高抚恤金。

  唐应昌虽系一基层村干部,但他勤于学习。为系统掌握法律、法规知识,他曾自费到省委党校、省司法培训学校学习进修,并通过考核,顺利取得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。(益阳日报 夏训武 秦希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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