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拴好法治缰绳 涵养养犬文明
来源:益阳日报      责任编辑:夏依杨       发表时间:2020-06-01

  6月1日,《益阳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正式实施。作为益阳制定的第一部城市养犬方面的地方性政府规章,《规定》对各方职责义务、禁养区域、养犬登记、强制免疫、行为规范、违规惩罚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。(详见《益阳日报》5月28日6版《市民养犬非小事 规范监管正出场》)

  不文明养犬给百姓带来的困扰由来已久,养狗人规则意识不足、相关管理制度缺位、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难落实等多方因素,导致“犬患”渐成城市管理顽疾。近年来,无证养狗、不拴狗链、吠声扰民、随地排便甚至恶狗伤人等事件时有发生,加上少部分养狗人中途遗弃犬只,导致流浪狗数量增多,这些现象既影响城市文明和他人的正常生活,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。

  文明习惯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之功,既需要个体文明意识的觉醒,也离不开外界强制性的倒逼。要想从根本上破解不文明养犬问题,必须从加强法治入手,将养犬纳入法治建设轨道,以刚性制度涵养养犬文明。因此,出台《益阳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规定》既是形势所需,也是必然结果。在我市这部关于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政府规章里,每户限养一只、不得饲养危险犬只、养犬需申请登记并植入电子身份标识、违反规定的处200元至1000元以下罚款等规定,体现的都是要以刚性之法倒逼养犬文明的养成。

  文明养犬,既要立规矩,更要守好规矩。文明养犬规定的贯彻执行,需要持之以恒的宣传与严格执法。对不文明养犬行为,须加大执法力度与惩戒力度,让违法违规养犬的处罚落到实处。同时,需要设计系统的治理机制,整合各部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,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力量。如完善相关执法部门和协助执法部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,将各部门真正“拧成一股绳”;积极引导社区、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助管理养犬事务;发动群众监督违规养犬行为,鼓励市民积极举报,严格行政执法。

  养狗并非小事、私事,而是关乎城市文明程度的大事、公事。总而言之,养犬管理规定,管束的是养狗行为,受益的是人。只有形成各职能部门、社会组织、养犬人、群众共同参与、齐抓共管的合力,养犬环境才能更安宁、文明。也期待《规定》正式施行后,能真正对狗患问题做到标本兼治,从而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。(益阳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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