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益阳:7月16日起依法处罚中心城区闯禁电动车
来源:益阳日报      责任编辑:夏一杨       发表时间:2019-07-12

  7月9日,益阳市政府组织召开中心城区电动车综合治理宣传协调会,对各单位宣传重点作出部署。会上明确,7月16日起,将对中心城区超标违规三、四轮电动车的闯禁行为从以宣传劝导为主转为依法处罚。

  6月15日起,中心城区超标违规电动车登记备案和宣传劝导工作正式启动,对已登记备案并申领临时号牌的在用电动车设置过渡期,逐步淘汰超标违规电动车。其中,两轮电动车过渡期为3年,三轮、四轮电动车过渡期为2年。过渡期内,全天禁止已备案的三轮、四轮电动车在中心城区指定道路通行。具体限行区域为:会龙山大桥、西流湾大桥、龙洲大桥;马良路、五一路、长春路、白马山路、三益街、文昌路(资阳大道以南);金山路、康富路、龙洲路、萝溪路、银城大道(银桃路口至银迎路口)、十洲路;迎宾路(金迎路口至银迎路口)、梓山路、海棠路、益阳大道、桃花仑路(桥南广场至桃梓路口)、滨江路。

  7月16日起,正式开始处罚闯禁电动车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,电动车在禁止通行的道路、桥梁行驶的,罚款50元并扣留车辆;电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,不听劝阻的,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、扣留车辆。(益阳日报 李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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